而且随着媒体的调查深入,在案件发生的当夜,在丽水湾别墅区的唯一一条道路上,还发生了一起凶杀案,那起凶杀案尽管没人承认,但是却跟这起案子如出一辙,同样是利器杀人,同样是雷击。
其实媒体调查的这起案子,警方也就此询问过唐丁,因为这起案子跟之后的案子,几乎完全一样,不同的是被杀死的人数多寡而已。
不过在警方问讯唐丁的时候,唐丁只是坚持说自己不知道,坚持说这事不是自己干的。
唐丁也知道现场并没有留下任何线索,所以他当然会咬死不说。有些事情,说了跟不说差不多,其实警方都破不了案。
没有人证,没有物证,这案子能怎么调查下去?
当然,警方不让唐丁被保释,也有这方面的原因,因为这起无头案子就跟两个小时后发生的那起死亡二十多人的案子,如出一辙。
还有那警长一遍遍的询问唐丁用木剑杀人的细节,也旁敲侧击的询问那些被雷劈的焦黑的人的具体死法,不过唐丁口风甚紧,警方没有从唐丁口中得到一点线索,当然唐丁却表现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样子。
这种情况下,唐丁当然不能被轻易保释。
不过就在唐丁待在警署重案大队的第四天,发生了一件事:物证室失窃。
物证室失窃,只丢了一件物品,那就是唐丁的那件拍品:幻镜。
警署的物证室,是保存在押犯罪嫌疑人物品的地方。要进审讯室,首先要把一切个人物品都上缴,警方会登记造册,一一记录在案,等到犯罪嫌疑人转到看守所或者监狱,这些随身物品都会跟随一起走流程,总之,犯人在哪,物品在哪。
尤其是对于法制非常透明的港岛来说,物证室丢失物品,是非常严重的过失。
在港岛警署这么多年,类似的事情还是第一次发生,竟然为了偷财物,偷到了警察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