孤单,它的同伴都早已经死去,它才从泥土里爬出来,躲过天敌躲过鸟儿,爬到树上唱歌三天。
遛弯儿的人很多,不乏老夫老妻,也不乏年轻的情侣。
胡同里都像是老邻居,见了谁都亲热的打招呼,有得寒喧,从大爷大妈一直问侯到刚上学的小孙子。
我觉得很感叹,所谓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,也不过是饭后两个人,信步在胡同里遛弯儿吧。
迟非凡问我:“为什么你总是唉声叹气的?”
我苦愁眉脸说:“因为最近追我的人太多了,我挑花了眼。”
迟非凡笑起来有个小酒窝,我以前最讨厌男人有酒窝,觉得太娘了,但迟非凡朗眉星目,配上酒窝一点也不娘,反而很好看。
我血管里的花痴因子又在蠢蠢欲动,我说:“姐夫,要是我明年还没嫁人,咱们就凑和一下吧?”
迟非凡上上下下把我打量了一下,说:“行!”
我问他:“你怎么这么自信啊?你就觉得我明年之前嫁不出去?”
他说:“嫁也只会嫁给我。”
差点忘了,这个男人处处都比陆与江好,就是跟陆与江一样臭屁。
应该说,只要生活中没了陆与江,我的小日子过得还是挺滋润的。
比如陈默刚拿到一个业内大奖,我就可以喜滋滋敲诈他请我吃饭。
我们姐妹情深,口味出奇一致,陈默喜欢Q7,我也喜欢Q7,陈默喜欢喝冰冻可乐,我也喜欢喝冰冻可乐,陈默喜欢吃烤鱼,我也喜欢吃烤鱼。
我经常对陈默说的一句话就是:“我怎么就这么爱你呢?”
陈默就会白我一眼:“就是,你要不是这么爱我,怎么会奋不顾身把陆与江抢了?你这都是为了我啊!”
那会儿我跟他正坐在店里,滋滋作响的烤鱼刚被服务员端上来,香喷喷油润润,一股孜然与辣椒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