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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(10 / 12)

财主,听说以股票致富,带了一大笔钱打算在台湾创业以及投资有前景的中小企业。要不要也替你引见一下?”

季曼曼吁了一口气!原来她真的不认识他,那就不必愧疚了。

“我看他忙得紧,就先别去凑热闹了。那,他叫什么大名呢?”

“喔,他叫星罗。以中国人的念法,也许该叫罗星才对。西洋人总是把姓名颠倒念,真奇怪。”

“是啊……”她漫应。

多奇怪!如果她并不认识他,又哪来的印象居然可令她觉得熟稔?她向来记不住陌生人面孔的,即使那个陌生人很帅。

打发走了林老板,她接着向另一批认识的人打招呼。今日的宴会算是北部名流商贾必到的场合,主办人是银行界大老,每年他的大寿都风光而盛大,连政治界的高官也必定出席。能接到邀请帖可说是身分的表征,无上的光荣。

每年这个时候就是考验她认人功力的程度了,而她这个代表“殷华”集团的人自是不能丢了面子。虽说她才二十三岁,大学毕业才半年多,但加入“殷华”已有四年。韩璇可不在乎她只是个小黄毛丫头,让她当了半年工读生之后,直接成立公关部门让她主持,因为韩璇自己也是个工读生兼主席……

追根究柢,造成一票娃娃军团主事的元凶就是季呈志,季曼曼心爱的舅舅。至今尚不知下落的季呈志一手将“殷华”壮大成如今这般规模后,一走了之。依照着九族亲戚连坐法来说,季曼曼连喊冤也不敢,乖乖接手韩璇指派下来的工作。

说来奇迹,“殷华”不仅没被搞垮,还愈来愈有大企业体的架式,想来日后列台湾百大企业也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了。

韩璇几乎不出席公共场台,而朱水恋又不够圆滑,若让她出门做公关,早把客户全得罪光了。所以此等吃喝玩乐兼打屁的工作(此乃朱水恋对公关部的评价)只能落到向来不与人交恶的季曼曼身上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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