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我了!”忽然一转头,瞪大眼睛,“你就穿这个?”
一身黑衣的太史阑低头瞧瞧自己,“怎么?挺好?”
“裙子!”花寻欢变戏法似地拿出一套裙子——也是丝裙,很飘,很仙,浅浅的粉白色,嫩得清鼻涕似的。
“然后你想看我挂着清鼻涕吟诗?”太史阑把衣服推开,就这么走了出去。
花寻欢托着下巴瞧她背影,忽然也不再叫了,反而点了点头。
这种天气,太史阑只穿了一身黑缎番服,黑色镶银边的长靴,简单而内敛,但衣料厚重尊贵,因此又生出低调的奢华感,并不寒酸。她细腰长腿,又天生的中性气质,穿这种束腰利落的服装,潇洒得令人眼前一亮。更关键的是她里头有容楚给的贴身小裘,足够保暖,不需要再穿任何臃肿的衣服,所以这一身的线条,一身的自如,实在不是那些冻得发抖,或者裹着臃肿的大氅的小姐们能比。
所谓美,所谓亮眼,其实有时候就是独特。
太史阑脸上易容未去,挂着普通猎户女儿那张脸,不过周身的气质实在不是那么回事,以至于等候她的婆子一眼瞧见,都呆了呆。
随即她们才对跟上来的花寻欢道:“夫人说了,今日后头园子里人太多,兰姑娘不太方便,还是不要往那边去了,老婆子们引着两位姑娘,去那边湖上转转瞧瞧,也是一样能赏梅的。”
花寻欢皱皱眉,这不是明摆着不给太史阑任何机会?也是,一个贫穷猎户的女儿,哪怕对容楚有救命之恩,也决计不够资格和那些小姐们站在一起,成为未来国公夫人的候选人。
容夫人大抵觉得给她这样安排已经很上心了,至于给这位“兰姑娘”公平参选的机会,只怕想都没想过。
她看向太史阑,太史阑没表情,花寻欢也就点了头,反正太史魔王要做什么事,从来没有谁可以阻止。
婆子们带她们去看那隔湖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