难,但要买一处足以容纳十来个如‘花’似‘玉’的‘女’人的房子就有些困难了。
但为了生存,势必要在环境位置面积能方面做退让。
如此看了一些地方,李权终于选定了自家在大华的住所。
一处位于南城和西城夹角处的简陋院子。
院子将尽四百平,放在现代绝对是一处豪宅,但在这年头,如此规模的房子只能算小户型,而要容纳十余人显然是不够的。
院中有正厅客厅简舍三处建筑,房间不过七间。现实情况不得不让一些‘女’人挤一起住。而且,家中肯定是不会有下人了。
在最偏僻的位置又是最简单的结构,李权为了这样一处宅子也‘花’了一千两百两银子。
余下的八百多两作为日常用度,只要省一点儿‘花’,肯定是足够一家人称好几个月的。
李权何曾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住上这样的房子?看着院中简陋的设施,只有阵阵苦笑。
不过话说回来,就目前的情况,这样的房子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,根本没什么好抱怨的。
李权笑眯眯地给房东银子,将地契拿到手之后,朝站在‘门’口观望的安馨荷和李嗣道:“好了,以后这儿就是咱们的新家了!”
“耶!新家!新家!”李嗣一听,竟‘激’动得欢呼起来,一个箭步就冲进了院子,“爹!我早说过,我喜欢小房子!太好了!我喜欢这里!”
对于一个从未住过这等简陋小院的孩子来讲,一个小小的新居便是一种全新的感受。
李嗣一点儿不觉得郁闷,反而特别开心。
同样的,安馨荷也是如此,从未体会过一般百姓生活的她,对接下来的日子也冲‘门’了期待。
李权微笑着握住了安馨荷的手,又重复了一遍:“以后这就是家了。”
“恩!其实妾身觉得‘挺’好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