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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五一章 文字狱(4 / 5)

明史》,里面有攻击清朝统治者的语句,还使用南明的年号。这时候,庄廷鑨已死去,朝廷下令,把庄廷鑨开棺戳尸,他的儿子和写序言的、卖书的、刻字的、印刷的和当地官吏,被处死的处死,充军的充军。这个案件,一共株连到七十多人。”

宋慎笑着道:“溪老板所说的***案是清朝两大***案件之一,明史案起于庄廷珑。庄廷珑是浙江湖州人,家中豪富,想写一部《明史》留名于世,就到处搜罗资料。同乡朱国祯曾著《明史》,有《列朝诸臣传》等手稿没有刻印。朱国祯死后,家道中落,家人听说庄廷珑想写《明史》,就以千两银子的高价把《列朝诸臣传》等先人未刻印的手稿卖给了庄廷珑。庄廷珑在朱国祯的手稿署上自己的姓名,又补写了崇祯朝的事迹,就刻印发行了。书中有许多指斥清朝的语言。”

“被罢官的原归安知县吴之荣是个阴险小人,看到此书后眼睛一亮,认为这是一块再入官场的绝妙敲门砖,至少也可敲诈一笔财富。他到庄氏家中进行敲诈,分文未得,便向将军松魁告发。松魁移命巡抚朱昌祚处理,朱昌祚又转交督学胡尚衡。庄氏向胡尚衡行了重贿,将书中指斥清人的文字修改重刻,事情也就不了了之。吴之荣分文未得,一气之下便拿着初版告到京城,由刑部立案追究,掀起大狱。”

“当时,庄廷珑已死,朝廷开棺戮尸,他的弟弟庄廷钺受牵连被诛。原礼部侍郎李令哲曾为该书作序,本人伏法还株连了四个儿子。主审官见其小儿子刚16岁,让他在口供中减少一岁,并告诉他只要减少一岁,按当朝惯例就可免死充军了。令哲小儿子悲伤地说:‘父兄俱死,不忍独生。’终于未改口供,随父兄一起赴难。”

“而在令哲的序中提到了朱氏,指的是朱国祯。吴之荣与南浔富人朱佑明结怨,硬说序中朱氏指的是朱佑明,于是朱佑明父子六人被吴嫁祸而死。松魁被免官,幕僚程维藩被处死。朱昌祚、胡尚衡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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