芒闪过,他对各家各派理论知识均有所涉猎,便直接与朱永兴问答起来。
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。他们以主张“以法治国”的“法治”而闻名,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。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,对于法律的起源、本质、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、时代要求、国家政权、露n理道德、风俗习惯、自然环境以及人口、人姓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,而且卓有成效。
经过易成的详细讲解,再加上朱永兴的个人理解,法家的思想逐渐在他脑中形成了几个清晰的脉络。
第一,法家重视法律,而反对儒家的“礼”;第二,法律的作用:首先“定分止争”明确了物的所有权,再有“兴功惧暴”,即鼓励人们立战功,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;第三,“好利恶害”的人姓论,揭示了人们具有相同的思想,是故“人生有好恶,故民可治也”;第四,“不法古,不循今”的历史观。
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,主张锐意改革。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,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,既不能复古倒退,也不能因循守旧。韩非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,提出“时移而治不易者乱”,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。
“夫圣人之治国,不恃人之为吾善也,而用其不得为非也。恃人之为吾善也,境内不什数;用人不得为非,一国可使齐。为治者用众而舍寡、故不务德而务法。”易成抑扬顿挫的说道。
“易长史详细讲来。”朱永兴挠挠脑袋,有些不解。
“殿下,此话的意思是:通过制订颁布法律,告诉百姓,什么应该做,什么不应该做,法一经公布,君主就必须明察百姓的行为。因为他有势,可以惩罚违法的人,奖赏守法的人。这样,就能够成功地统治百姓,不论有多少百姓都行。”易成详细讲解道: “君主就这样用法用势治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