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岁,这或许就是法国人骨子里所谓的公理和正义吧。
“百年战争以后,法国政斧为了解决地方贵族和宗教对中央政权的阻扰,又发动了宗教战争。当新教领袖安东尼之子、那瓦尔王子亨利与公主玛格丽特结婚,大批新教徒奔赴巴黎时,在法国政斧的纵容下,对新教徒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屠杀,悲剧上演,商人杀死竞争对手,长者被意图夺家产的后辈杀死,变心的男女杀死他们的伴侣,只要说被杀者是新教徒便可。法律与秩序荡然无存,作歼犯科者肆意妄为,一夜之间有上万新教徒被杀害,史称‘圣巴托罗缪惨案’。随后,全国不少城市竞相效尤,大约有近十万新教徒死于屠刀之下,或许这也是法国人以为的合理合法的手段。
“黑暗的时代过去,我们幸运地看到,十八世纪末期,从巴黎传出的自由、平等、博爱的口号响遍了欧洲和世界,举世闻名的法国大革命开始了急风暴雨的进程,它以一种无与伦比的力度,张扬了自由、平等、明煮、人权的价值,随着《人权宣言》的公布,这种全新的主张,从此扎根于我们这个世界,引导着人民去追求这些权益,这才有了后来的美利坚、德意志等国的民族读力革命。可以说,法国人开天地之先河,实在是值得所有世人尊敬。”
说到这里,安毅深深地吸了口气:“我现在还在为《人权宣言》竟然能够在一百五十年前提出而倍感震惊,它的第一款是这样的,‘就权利而言,人人生而自由、平等,且始终如此。除了依据公共利益而出现的社会差别外,其他社会差别,一概不能成立’;第二款‘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护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。这些权利即自由、财产、安全及反抗压迫’;第三款‘整个主权的本原,主要是寄托于国民。任何团体、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利’;……第十七款,‘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,除非当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所显然必需时,且在公平而预先赔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