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胜男使劲瞪着他:“叶欢,你现在已经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了,怎么还是一副死要钱的臭德姓?”
“有钱跟冤大头是两码事,你非把我拉来喝酒,总不能讹我吧?”叶欢仍旧一副市井混混精明市侩的嘴脸。
高胜男被气笑了:“你啊,这辈子没救了,又混帐又吝啬,真不知道我看上你哪一点……行了,我结帐行吧?你就敞开肚皮喝吧。”
叶欢眼睛一亮,急忙对酒保道:“那咱们不喝伏特加了,世上几个喝伏特加的发了财?咱们喝轩尼诗,后面带一个叉叉一个圈圈的,嗯,就喝那种……”
酒保迟疑的看着高胜男,高胜男无奈的笑笑,这个家伙,无时无刻不让人恨得牙根痒痒,——不,拳头痒痒。
“听他的,拿瓶轩尼诗XO,杯子加冰块。”高胜男淡淡吩咐道。
烈酒入喉,夹杂着几许冰块的凉意,五脏六腑感到一种冰火交融般刺激,叶欢长长呼出一口气,舒服。
高胜男明显比叶欢豪爽多了,脖子一仰,一整杯酒便入了她的喉。
叶欢咧嘴笑道:“现在才知道有钱真好,至少轩尼诗比二锅头好喝多了。”
高胜男盯着他,轻轻道:“你已经是有钱人了,比世上绝大部分人都有钱,似乎不必用羡慕的语气说这种话吧?”
“我妈是有钱人,但我不是,我仍然是穷人……”叶欢笑了笑,道:“不知道为什么,以前总对有钱人有一种非常仇视的心理,如今摇身一变,我也成了有钱人,现在我甚至连自己都恨上了……”
萧瑟的一笑,叶欢道:“……乔木告诉我,我这是对自我的一种否定心理,属于心理疾病,以前明明很仇视,誓不两立的对立阶级,如今自己的身份骤然便站到了仇人那一边去了,乔木说,这种价值观无法转换,便产生了心理障碍,也就是我们古人说的‘心魔’,心里有了一只魔鬼……呵呵,妈